• 万荣县人民法院:多元解纷显效能,三案速调护“民企”

      发布时间:2026-04-12 07:29:16   作者:玩站小弟   我要评论
    来源:科技日报科技日报记者 刘霞瑞士保罗谢勒研究所科学家成功。

           近日,一位长期在北京经营防水材料、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销售的“万荣民营企业家”,就三起合同纠纷向万荣法院提起诉讼后,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使用现场调解+网络调解方式,快速调解了二起买卖合同纠纷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,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。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,又为企业后续经营预留了发展空间。       第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       2020年3月1日,原告某公司与被告关某签订了买卖合同,截止起诉之日,被告尚欠原告货款59172元未支付,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,无奈之下,将被告起诉至法院,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。       案件受理后,万荣法院调解员薛自强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关某,发现关某常年在外地打工,调解员尝试通过电话、微信多次联系被告,但被告拒接电话,失去联系。经过调解员多方打听,联系到被告家属,在家属与调解员的共同劝说下,被告关某最终表示同意调解。为快速化解矛盾,调解员主动多次通过视频的方式,组织双方“线上调解”,被告承认欠货款的事实,但表示因资金困难,希望分期付款。调解员在电话、视频中向关某释法明理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,调解协议达成后,调解员薛自强并未停止督促履行,持续关注案件进展,并促使第一期履行款成功履行,支付原告20000元。       第二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       2020年3月1日,原告某公司与被告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,截止2025年1月28日,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48861元,现原告请求被告归还货款148861元及利息。       诉服中心调解室接收案件后,随即联系被告王某,告知其原告的诉讼请求。被告以自己不是欠款人为由不同意调解,案件一度陷入僵局,但调解员薛自强并未放弃,再次联系到被告,被告却称其只是原告的销售代理,是第三方没有支付这笔货款,而且第三方现在也没钱支付。经过调解员薛自强的多次劝导,被告最终同意来法院进行调解。来院后,被告坚称因他是销售代理,不应该支付这笔货款,调解员耐心向被告释法明理,解释买卖合同与代理销售合同之间的法律区别,强调债务履行的法律义务,同时与原告公司代理人多次协商,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:被告偿还原告60000元,分三期支付完成。       第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       原告与被告系同村朋友关系。2019年3月13日,被告因儿子结婚急需用钱,向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,并出具借条一份。借款后,原告经过多次催要,被告拒不还款,现原告诉至法院,请求被告归还借款20000元及利息。       调解员薛自强联系被告关某后,被告称其家人今年刚做完手术,目前经济困难,无能力一次性偿还。薛自强认为该案事实清楚、法律关系明确,考虑到原、被告系朋友关系,且均有调解意向,遂多次从情、理、法三方面进行调解,一步步减少双方在还款期限和方式上的分歧。最终,经过耐心释法明理,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。被告分期归还原告借款20000元,于2026年元月起,每月28号前归还2000元,直至清偿完毕。       案件顺利调解并促使履行后,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专程来到万荣法院,将一面印有“倾心调解促和谐,公平公正效率高”的锦旗送到调解员薛自强手中,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。       锦旗虽轻,分量千钧,它承载的不仅是当事人对法院调解工作高效细致的诚挚感谢,更是对法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、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生动认可。这面锦旗,映照出司法为民的温度,也彰显了法治保障的力度。今后,万荣法院将继续发挥调解优势,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,为营造稳定、公平、透明、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。